红色档案是反映党的历史进程的重要依据和见证,是党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印记,是学习和研究党的建设经验、掌握党发展规律的最可靠、最宝贵的财富。开展红色档案征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大荔县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及个人公开征集红色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一)反映党的历史、党的重要活动、党的重要事件的各种载体、各种类型的档案文献史料。
(二)党的各级组织、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收集留存的包括党领导的政治活动、社会活动、生产活动、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对外交往等相关文件、实物、资料。
(三)党史人物形成的书信、日记、回忆录、照片、音视频、印章、奖状、奖章、证书、立功证明以及使用过的物品。
(四)社会各界人士留存的与党史上的重要事件、人物有关的笔记、日记、书信、调查报告、重要文件的摘抄件、文件草稿、回忆录。
(五)参加党的重要活动的证件、奖章、照片、题词、签名、录音、录像、书刊资料。
(六)反映重大党史活动的老报纸、老杂志、老画报等。
二、征集方法
征集原则上以原件为主,可采取捐赠、寄存等方式。
(一)凡向县档案馆捐赠、寄存红色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县档案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县档案馆对捐赠的红色档案资料经鉴定纳入馆藏的,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赠原件的,可向县档案馆捐赠复制件。
(四)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赠,又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可向县档案馆申请免费寄存,其所有权不变。
三、联系方式
凡符合档案资料征集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面谈、委托代理人、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县档案馆联系,县档案馆也可以采取主动上门协商方法办理,本活动长期有效。
联系地址:大荔县同州新区西路(乡村振兴学院院内向北大荔县档案馆)
邮编:715100
联系电话:0913-3253299
来源:大荔县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