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我局2023年6月19日核发的商贸佳苑(二期)4#、5#住宅楼及一体化消防水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10523202330015号)已撤销。撤销后申报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变更方案审批申请及有关资料,已经审查。现对其进行批前公示(详见附图),征求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事项: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变更方案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5日
公示单位: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单位:陕西中鹏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体育路东段北侧。其四址为:东临村民住宅、云棋路,西临电力花苑小区,南临体育路,北临现状民宅、北城南巷。
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最终方案以审批文件为准。本项目最终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登录163邮箱下载查看。邮箱账号:dlgcghxk@163.com,密码:ghg123456。
2.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4412.10㎡,折合约21.6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0410.94㎡,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3459.93㎡(含住宅建筑30636.70㎡、商业网点2207.16㎡、物业管理服务用房147.59㎡、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3.48㎡、停车楼327.00㎡、设备用房18.00㎡、大门20.00㎡),地下总建筑面积6951.01㎡(含拟建建筑地下室2609.73㎡、设备用房126.00㎡、停车楼327.00㎡、地下停车库3888.28㎡)。
3.项目容积率2.32,建筑密度19.91%,绿地率31.00%,总户数为256户,人口为820人。机动车停车位266个,其中地面停车位22个,停车楼停车位154个,地下车库停车位9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70,室外群众健身设施用地面积255.00㎡。
4.若对本公示内容有不明确的,可向我局咨询。咨询电话:0913-3261042。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之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
6.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反馈意见须包含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反对的理由。如认为设计方案影响个人利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图1:总平面规划图
附图2:鸟瞰图
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1日
来源:大荔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