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
是许多女性每月的“难言之痛”
11月1日正式施行的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引发了社会
对“痛经假”的关注和讨论
《规定》第九条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经期女职工提供下列劳动保护:
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劳动;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或者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
从事野外、室外流动性作业和其他生产作业的女职工,根据不同季节提供相应的保健或者保护用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护措施。
不少网友表示支持
“建议全国统一”
但其实“痛经假”
并不是新鲜事物
哪些地方有“痛经假”?
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据“澎湃新闻”报道,目前,至少有包括北京、上海、陕西、江苏、山东、四川等在内的十余个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各地“痛经假”的区别主要涉及两个方面:适用的工种范围和是否需要医疗证明。通过对比各地政策可以看到上海、广东、湖南、江西和福建5个省份的“痛经假”,只有特定工作种类的女性能放;有11个省份的“痛经假”须提供医疗机构证明。
*广东具体情况:
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对女职工的经期劳动保护有如下规定:
1.经期劳动保护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2.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
那么
深圳具体如何实行呢?
深圳曾明确
痛经经确诊可休1到2天
2022年11月
话题#深圳痛经假经确诊可休1到2天#
曾冲上热搜,引发关注
2022年11月2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了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的答复函时明确了: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此外,在2023年3月,全国总工会等6部门联合发布《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再次明确:患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但“痛经假”看似暖心
也有网友表示实行起来有难度
还可能影响女性就业环境
“痛经假”为何实行难?
一项研究表明
对于女性而言
“痛经不管是轻中重
都会影响她们
工作和学习的注意力”
但“痛经假”
实际在现实生活里
不论是职场、医院还是身体原因
女性在请痛经假时
总会面对许多尴尬和阻碍
法学专家表示:
“痛经假”需解决落地难
多地已施行“痛经假”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指出,尽管痛经假的规定早已存在,但在实践中真正落地并不容易。在社交媒体上,不少女性反映,在请“痛经假”时不仅要忍受疼痛去医院排队挂号,还常常面临证明难开、领导批准难等问题,甚至可能因此遭受职场歧视。
沈建峰表示首先,痛经属于个人隐私,使得员工在主张休假待遇时面临举证困难。部分省份甚至要求员工必须提供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等才能享受该假期,这无疑增加了员工的负担。
其次,假期待遇问题也阻碍了痛经假的实施。一些省份明确了痛经假期间的待遇按正常工作时间计算,但仍有省份对此含糊其辞,导致员工在请假时遭遇障碍。待遇不明确,使得员工在请假时担心工资、社保等是否正常缴纳。
针对这些问题,沈建峰建议,有关部门应当明确痛经假的享受前提条件,完善相关制度。这有助于减少员工在主张休假时的举证困难;明确痛经假期间的待遇问题,包括工资、社保等如何缴纳。至少应该确保员工在休假期间待遇不受影响。此外,还应建立反就业歧视制度和成本分担机制,保障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这有助于减少职场歧视现象,提高女性员工在请假时的安全感。
对于痛经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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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邱淑滢
校对 | 蔡诗妍、廖静文、杨迪雅、聂响
审校 | 庄媛
监制 | 周常
信息来源 | 人民网、澎湃新闻、广东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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