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纵深推进摩托车清理整治行动,福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四步法”,旨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举全队之力,开展“归雁”行动
在前期深入辖区各街道、乡镇、村寨,对摩托车进行拉网式排查基础上,将摩托车“清塘”行动底数清单化,按照局领导包保乡镇、民警包保村组工作的基础上,依托大队目前在岗民辅警熟悉车管业务和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基本情况,让大队涉及来自24个村委会的民辅警返回老家开展摩托车“清塘”行动,在全县60个村委会中占比60%,涉及摩托车车辆占比45%,“归雁”行动的开展使摩托车检验率达到95%以上、报废率达到100%完成。
二、施便民之策,开展送检服务
在“清塘”行动任务中,有59.92%的摩托车符合6六年免检政策,充分发挥“警保合作”作用,在购买保险的同时开展免检业务,同时对需上线检测而路途较远的马吉乡、石月亮乡、鹿马登乡、匹河乡通过“送检下乡”的方式,在家门口就完成摩托车上线检测,共开展送检下乡6次、检验624辆摩托车。
三、聚滴水之力,每日挂图通报
把摩托车“清塘”行动工作任务以乡镇为单位,按5个中队进行分工,责任到大队班子成员、中队负责人、民辅警,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做到每周研判,每日有通报、有战果、有销号,形成比学赶超的局面。
四、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通过县融媒体、福贡警方微信公众号、福贡县各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微信群等媒介平台发布《福贡县公安局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曝光典型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家庭、摩托车销售及维修等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期间,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3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5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6000余人。
截至目前,共完成摩托车检验1608辆、完成率为30.12%;完成报废458辆、完成率为83.58%,为全县人民创造了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审 核:范金花
责 编:和晓梅
编 辑:和 莘
供 稿: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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