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里甲边境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政务   2024-11-12 17:51   云南  

“我在路边捡到一只像鹰一样的野生动物,好像受伤了,不能正常飞行,请你们救救它......”11月12日上午,双甲村村民开白山将一只受伤的“小鹰”送到子里甲边境派出所。

经初查,并未发现“小家伙”存在明显外伤,于是将其安置在笼子里,喂了一些食物,并迅速联系森林警察大队。经相关部门鉴定,确认这只“小家伙”实则为红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遂将红隼其移交森林公安,待起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示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如遇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勿随意捕捉、驱赶或私自豢养,要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

审  核:范金花

责  编:和晓梅

编  辑:李珍英

供  稿:子里甲边境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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