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凌晨3时许,福贡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我被人打了,请你们处理一下。”
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报警现场。在现场,民警经了解得知,系杨某无故对娜某进行殴打。经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两人曾多次因发生纠纷多次报警处理,且杨某几日前才因殴打娜某刚结束行政拘留。办案民警将相关在场人员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杨某对殴打娜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10月25日,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金四百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
生活中难免会发生矛盾纠纷,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要学会理解与体谅对方,学会换位思考,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审 核:范金花
责 编:和晓梅
编 辑:杨 芬
供 稿:城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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