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网络赌博非法渔利,拘!罚!追缴!

政务   2024-10-26 17:47   云南  

 近期,福贡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根据资金预警线索,发现辖区居民王某银行卡近期有一笔不明收入。民警立即联系王某让其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经调查,王某对近期在网上以玩打鱼游戏的方式进行赌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银行卡不明收入属以赌博方式获取的非法渔利。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金六百元的处罚,并且还对其参与赌博的违法所得进行追缴。

 警方提醒

 赌博行为害人害己,不仅要承担法律后果,还对参赌人员的身心及家庭都有着严重危害。请远离赌博,切勿参加赌博活动,携手共建美丽幸福和谐福贡。

【赌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审  核:范金花

责  编:和晓梅

编  辑:杨   芬

供  稿:城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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