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将
最高获得3万元补贴
常州具体申领指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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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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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置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物品和材料。
2024年7月25日之前已签订装修合同,但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真实发生装修施工购买物品材料行为的,可以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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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住房”APP -“装修补贴”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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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标准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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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屋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此处的补贴金额指的是符合补贴范围内物品和材料的购置总价,并非装修合同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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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入补贴范围的:
纳入补贴范围的:本次补贴申请适用于城镇和农村住宅装修包工包料的情形。补贴范围包括房屋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
(2)不纳入补贴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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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宅原则。一人多套房的只补贴一套,一套房有多个产权人的只补贴一次。
(三)房屋及申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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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具有房屋产权证明的个人家庭拥有的住宅类用房,包括城镇住宅、农村住宅;不包括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及法人单位所拥有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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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且为个人消费者,不包含单位。申请人、装修合同签订人、房屋产权人三者应一致,或者申请人同时列名于装修合同签订人、房屋产权人之中。
(四)申请流程
采用线上申请方式。申请人应仔细核对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电子版。
·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打开APP进行实名认证,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补贴申请表(附件1)及身份证正反面。
2.房产证明材料: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农村宅基地确权证明或其他房屋产权合法证明。
3.装修合同:合同签订人应与申请人保持一致,合同中应明确物品和材料购置价,未明确的合同双方应追加补充条款进行确认。
4.付款凭证:应为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装修公司向个人消费者开具的正规发票(含电子发票)。发票的抬头可以是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的坐落。一套房有两家及以上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的,可以一次申请并分别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可补贴物品和材料的购置总价应小于等于装修发票金额,装修发票金额应小于等于装修合同约定的装修款数额。装修发票金额、可补贴物品和材料购置总价不一致的,以数额小的金额为基数计算补贴金额。
5.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按照物品和材料大类进行填写(附件2)。
6.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不少于3张图片)。
7.申请人银行卡(一类账户)。
8.承诺书(附件3)。
9.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是指由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出具,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可由属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供(附件4)。
· 申请时间认定
申请补贴金额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有效申请时间为已审核通过的其申请提交时间;未审核通过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最终审核通过的时间为有效申请时间。若活动资金使用完毕,则申报提前结束。
· 审核
县级市(区)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确认。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
· 补贴发放
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全额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 退货
如有退货行为,在补贴尚未发放前应及时撤销申请;如已获补贴应主动说明,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住建部门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等第三方以电话回访、实地踏查等方式对申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对在申报过程中发现骗补、套补等行为的,严肃处理,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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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09:0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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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0519-87575187
申请材料有关表格、模板
1.补贴申请表
(附件1)
2.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
(附件2)
3.承诺书
(附件3)
4.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
(附件4)
值班编委:杨 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