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内容
设想一位心甘情愿的瘾君子,除了毒品别无他求。如果他的上瘾程度不知为何有所缩减,他会倾其所能恢复上瘾的状态;如果他对毒品的欲望开始衰退,他也会采取措施重拾欲望。
出处:哈里·法兰克福《意志的自由与个人的概念》
如果“拥有自由意志”意味着能选择另一种方式行事,那么瘾君子就没有自由意志,因为他吸毒成瘾,戒不掉,也没得选择。
然而法兰克福却为自由意志提供了一个代替性方案。他认为虽然大多数生物都有一阶欲望(想要做这个做那个),但正是因为人有附加的二阶欲望(有关想要做某事的欲望,标志着反思性的自我评价)才会与其他生物有所区别。当我们的意志与二阶欲望相符时,那些欲望驱使我们行事,这时富兰克林认为我们拥有自由意志。
所以,法兰克福认为瘾君子的行为符合他的二阶欲望——他自己想成为一名瘾君子,并且渴望拥有对毒品的欲望——所以他确实具有自由意志。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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