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规定,市人社局依法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起,并将其中1起案件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1家用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纳入信用诚信体系,实行联合惩戒。
【案例一】西宁惠美医院拖欠工资案
9月14日,李某向城东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称西宁惠美医院拖欠李某某及其同事3月至7月工资10余万元。经全面排查,该医院拖欠李某某等24名劳动者工资共计47.45万元。
城东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经多次与该医院协调,相关负责人均以医院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开为由,不予支付劳动者报酬。10月14日,城东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向该医院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医院逾期后仍未支付工资。10月17日,城东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指导劳动者向城东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城东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10月24日受理该医院欠薪案件。经开庭审理出具仲裁裁决书后,该医院仍未支付劳动者工资。11月5日,劳动者向城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医院法定代表人李冰莉未履行给付义务,城东区人民法院自11月19日至12月4日依法对李冰莉拘留。15天拘留期结束后,该医院负责人与员工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按月分批次支付拖欠工资。
【案例二】福建国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拖欠工资案
12月9日,城东区劳动监察部门接到周某等19名农民工投诉,反映福建国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拖欠其工资。经查,该公司在曹家寨学校建设项目中拖欠周某等19名农民工工资28.1万元。
12月13日,城东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工资。城东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拟将该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将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司法机关。
【案例三】陕西吉顺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1月10日,韵城小区保安马某向西宁市城东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反映陕西吉顺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经全面核查,该保安公司拖欠韵城小区17名保安8月至10月工资共计11.895万元。
经城东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多次协调,该公司以物业未支付账款为由拒不支付保安工资,11月28日,城东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11月29日支付8月份工资4.1796万元,12月17日支付9月份工资3.9665万元,12月18日将剩余拖欠工资3.7489万元支付完结。
【案例四】青海东禄商贸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8月5日,湟源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代某投诉,反映青海东禄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江湖鱼庄拖欠其工资0.8万元。经查,反映问题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