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破
2024年12月25日09时20分许,申请人李某某在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驾驶人考试中心第一考场(朱家庄)参加科目四考试过程中,利用无线数据终端、无线数据Wi-Fi、接收器等设备,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被监考民警当场查获。面对证据,该考生对自己作弊的行为供认不讳。
驾考作弊不仅触碰了法律红线,更是增加了交通安全风险,对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驾驶证考试难度适中,只要认真学习,用心理解领会,都能顺利通过。如果只想投机取巧获取一本驾驶证,网警蜀黍的火眼金睛一定会锁定你。
拒绝当马路杀手,认真学习备考,遵守考场纪律,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