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之先河。“甲午战争”失败后,学校在“自强之道以作育人才为本,求才之道以设立学堂为先”的办学宗旨下,由清光绪皇帝御笔朱批,创建于天津,由盛宣怀任首任督办。学校坚持“强工、厚理、振文、兴医、交叉(融合)”的发展理念,形成了工科优势明显、理工结合,经、管、文、法、医、教育、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学科布局。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1.申请人入学后由所在学院完成选定导师并按流程办理手续。2.公共学位课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利用双休日和平时晚上学习;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学习及考试由各学院结合实际自行安排。3.申请人自录取之日起,必须6年内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逾期将被清退,所修学分失效。4.在成绩有效期内,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提出学位申请。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我国目前开展在职研究生的主要方式之一,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