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024年11月6日16时50分,普洱市气象台发布暴雨Ⅳ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澜沧、孟连、西盟、景东、镇沅、景谷、思茅西部、宁洱西部和北部等地的部分乡镇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根据《普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4年11月6日17:3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发展,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要持续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的排查巡查,加强对病险水库、尾矿库、易涝点、在建项目、临时营地(工棚)、景区景点、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预警叫应和巡查值守,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业等应急措施。要落实好江河箐沟上下游防汛联动机制,加强对沿河两岸低洼地带群众的叫应。要及时叫应相关防汛责任人,点对点进行指挥调度,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村、到组、到户、到人。要加强对乡镇村组的督促指导,确保乡(镇)村组防汛包保责任人强降雨过程期间24小时在岗在位,工作开展反应迅速,响应行动及时有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包保责任人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认真履职,果断决策,提前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应转尽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要落实高级别预警下指挥长进驻防办调度指挥的刚性要求,一旦县(区)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指挥长立即进驻防办坐镇指挥。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灾情信息报送工作,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要统筹好防汛与蓄水的关系,在确保库塘安全前提下抓好蓄水工作。
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11月6日
来源:“普洱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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