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
在我国属于专卖经营商品
未经烟草管理机关批准
不得擅自开展烟草的销售经营
然而
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牟取暴利
运输贩卖假烟
以为没多大点事儿
殊不知
已经踏上了罪的道路
近日
澜沧县公安局糯扎渡派出所
接到群众报警称
“一辆面包车拉着些香烟
我怀疑这些香烟是假烟
请去看一下”
接到报警后
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在糯扎渡镇辖区
当场查获假烟115条
其中
100mm红河(‘88’硬壳)60条
100mm云烟(软珍)55条
涉案金额2万余元
目前
案件交由澜沧县烟草专卖局
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下一步
澜沧公安将继续保持
对涉烟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等行为
切实维护辖区烟草市场良好秩序
警方提醒:
烟草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专卖商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运输、储存、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打击制售假烟行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卷烟零售业经营户要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拒绝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香烟时,应前往持有烟草专卖许可的正规商家购买,若发现假冒伪劣卷烟,请及时向当地烟草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澜沧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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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函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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