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民生   2025-02-06 19:17   四川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关于凉山州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
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关于凉山州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结合我州实际,现将凉山州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资格复审事项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已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点对点公布。(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2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西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楼A栋一楼。(三)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考录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正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上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本人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不齐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3.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5.递补人员及资格复审地点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因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于2025年2月18日下午17:00结束。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他事宜
1.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2.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如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3.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本次招录后续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未尽事宜,请与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34-3865186。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25年2月6日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关于凉山州202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
基层工作资格审查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结合我州实际,现将凉山州202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事项
(一)资格审查对象
凉山州职位已进入资格审查人员(人员名单已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2月16日(星期日)下午13:00—17:00。
地点:西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楼A栋一楼。
(三)资格审查须具备的材料
1.高校(院所)等单位审核签章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请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或丢失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印章。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提供参军入伍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国家级奖学金等奖励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提供学生干部聘书、任职通知等证明材料,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印章。
第3、4、5、6项所列条件须在2024年11月6日前已取得,且第5、6项所列条件须为2024年11月6日前在大学就读期间取得。
(四)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1.请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本人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考生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不齐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二、面试安排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他事宜
1.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2.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如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3.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4.本次招录后续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未尽事宜,请与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34-3865186。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25年2月6日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关于2025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5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结合我州实际,现将凉山州2025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事项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已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点对点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2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地点:西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楼A栋一楼。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有关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表》2份。
“乡镇(街道)党(工)委、本人所在单位意见”栏,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本人所在单位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服务单位不属于乡镇(街道)管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报考面向工人农民职位的,由所在企业人事主管部门或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事业编制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部门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
2.笔试准考证。
3.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年龄放宽到45周岁的,需提供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目前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除上述共同需要的材料外,面向不同职位分别还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
①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提供所在县(市)委组织部开具的截至2024年11月1日连续担任四川省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证明材料 (要求写明具体任职起始时间,即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②纳入全省统筹选派的现任和离任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原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提供所帮扶县(市)委组织部开具的,该同志系纳入全省统筹选派的现任和离任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原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且截至2024年11月1日任职已满2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要求写明具体任职起始时间,即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③资格复审工作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2)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
①优秀工人。
1.提供截至2024年11月1日,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出具的其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并提供在省外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明。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②优秀农民。
1.提供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3)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与项目主管部门签订的协议书,并由服务地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2025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要求写明服务期起止时间)。
②已服务期满两年未满三年服务期或已转为正式教师的特岗教师,须提供所在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③退役军人(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员证)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的考生,须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关于录(聘)用时未曾享受各类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⑤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市、区)从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须由帮扶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从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写明起始时间,即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⑥资格复审工作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本人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不齐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3.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5.递补人员及资格复审地点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因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于2025年2月18日下午17:00结束。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他事宜
1.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2.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如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3.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4.本次招录后续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未尽事宜,请与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34-3865186。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25年2月6日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公安局
关于凉山州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公安局关于凉山州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结合我州实际,现将凉山州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事项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已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点对点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2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西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楼A栋一楼。
(三)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考录范围的职位)、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正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本人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不齐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3.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5.递补人员及资格复审地点由州公安局直接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因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于2025年2月18日下午17:00结束。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
体能测评地点:凉山民族体育场
所有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须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体能测评工作由凉山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由凉山州公安局具体负责。
四、其他事宜
1.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2.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如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3.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4.本次招录后续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未尽事宜,请与凉山州公安局政治部、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
凉山州公安局政治部 0834-2286013
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34-3865186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公安局
2025年2月6日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司法局
关于凉山州2025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
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
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5年度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结合我州实际,现将凉山州2025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事项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已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点对点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2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西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楼A栋一楼。
(三)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考录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复审。
其中: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正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本人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不齐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3.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5.递补人员及资格复审地点由州司法局直接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因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于2025年2月18日下午17:00结束。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他事宜
1.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2.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如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3.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4.本次招录后续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未尽事宜,请与凉山州司法局政治部、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
凉山州司法局政治部 0834-2162154
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34-3865186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司法局
2025年2月6日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凉山州人民检察院
关于凉山州2025年度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5年度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现将凉山州2025年度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事项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已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 专栏点对点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2月15日(星期六)
法院系统: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检察院系统:上午9:00—12:00。
地点:西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楼A栋一楼。
(三)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考录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复审。
其中: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等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正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本人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不齐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3.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5.递补人员及资格复审地点由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直接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因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于2025年2月18日下午17:00结束。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
体能测评地点:凉山民族体育场
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报考司法警察职位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体能测评工作由凉山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由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具体负责。
四、其他事宜
1.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2.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如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3.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4.本次招录后续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未尽事宜,请与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凉山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834-3866508
凉山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834-6990038
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34-3865186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凉山州人民检察院
2025年2月6日
来源: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在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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