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整治“不拴狗绳、携犬进入公园”等不文明行为

文摘   2024-11-17 07:41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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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养犬管理条例》,今年以来,栾川县城市管理局通过宣传教育、日常管控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升文明养犬管理水平和广大群众文明养犬意识,共同打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日常工作中,县城市管理局执法队员深入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对发现的携犬出户未束犬链、不及时清除犬只粪便、携犬进入公园等影响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劝阻。

同时,邀请县体协曲剧团演出人员精心组织排练小品《养犬的责任》,通过传统戏剧和现代表演相结合的艺术形式,以轻松幽默的方式讲述了文明养犬的故事,向广大群众讲解文明养犬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今年以来,共现场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130余次,捕捉、收容流浪犬20余条,处理各类犬只投诉10余起。

下一步,栾川县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力度,采取“日常化宣传+常态化劝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文明养犬长效管理,进一步提高群众文明养犬意识,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市容环境。
来源:栾川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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