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兴化市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近年来,兴化市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学生资助工作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各学段的资助政策:
01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保育教育费减免
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持有《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困境儿童(含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保育教育费全免。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消防队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凭相关证件,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照合格园基准收费标准的50%予以减免。
2.学前教育政府资助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1000元。
02
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1.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不含教辅用书)、作业本,为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新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3.义务教育生活补助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原建档立卡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每生每年小学1500元、初中2000元。
03
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政策
1.免除学杂费
对具有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持有《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困境儿童(含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免学杂费,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700元。
2.国家助学金
04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1.中职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
2.国家奖学金
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05
考入高校贫困新生资助政策
资助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持有《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困境儿童(含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且在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当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中的兴化籍学生。资助标准为本科每人一次性补助3000元,专科每人一次性补助2000元。
06
资助项目申请流程
学校新学年开学初,将《兴化市学生资助政策告家长书》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的“服务通道”的“资助申请”菜单,提交家庭经济信息和资助项目申请(学生或监护人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学校按照相关资助政策组织开展认定工作,并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学年。
兴化市学生资助服务热线:0523-83242838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