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招生对象
户籍及其法定监护人有效房产在我校施教范围内,且于2024年6月毕业的小学六年级在籍学生。
02
施教区范围
03
时间节点
7月22日—7月24日
网上报名
(9:00-21:00)
7月28日—7月29日
线下到我校报名
(8:00-11:00 2:00-5:00)
8月1日—8月4日
资格审核和实地走访
8月5日—8月6日
公示第一批录取名单
8月16日
线下补报名登记
8月19日—8月21日
公示补录学生名单
8月31日
七年级新生报到注册
04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家长通过手机下载“今日兴化”或“泰州通”APP,进入其操作界面,搜索“阳光招生”进入报名主页,选择所要报名区域(兴化市)。每部手机只可为一名学生报名,如再为第二位学生报名时,就视为第一位学生报名信息改变,即只有第二位报名成功。
7月22日一24日网上填报。
2.现场报名
未完成网上报名的家庭可以按时到我校报名。
时间:7月28日—7月29日
3.所需材料
1. 以父母或少年本人房产申请入学:①户口簿② 不动产证(或房产证)③纸质学籍卡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2.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入学的,对照“施教区确认”相关条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05
施教区确认
1.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2.有效房产的认定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是认定房产是否有效的唯一依据。初审登记时,学生监护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原件。
如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
如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申请就近入学的,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①父母、学生的户口必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②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无住房(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或者学生的父亲(或母亲)为独生子女,父亲为独生子可以祖父母的房产入学,母亲为独生女可以外祖父母的房产入学。
以下情况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1)招生登记前未取得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仅提供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学生监护人购买的未交付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2)房产与他人共有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3)学生与房屋产权人、户口簿户主非直系关系的,此房产、户籍均不作为入学依据。
(4)房产性质为纯商业用房的不作为入学依据;车库等附属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5)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房产,交易后,不作为入学依据。
(6)房产买卖,仅提供中介合同或公证书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3.以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或集资房作为入学依据的,户籍地址必须与房产地址一致。
4.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不一致的。
(1)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在初审登记前办好户口迁移手续后,依照房产地址优先就近入学。
(2)城区拆迁户未定居,现过渡居住的(须提供房屋征收协议原件),其子女入学按原居住地、原户籍所在地报名入学。拆迁户已落实居住地的,按现居住地所属学校报名入学。拆迁过程中货币安置的,如在城区有房产,按房产地址就近入学;如在城区无房产,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06
招生咨询电话
工
作
时
间
7月22日—7月29日
8月15日—8月16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6:00
咨
询
电
话
07
报到注册
08
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下载并登录“今日兴化”APP,点击“阳光招生”按钮(或首页搜索“阳光招生”),直达报名主页。
2.下载“泰州通”APP,市民注册并实名认证,点击首页“阳光招生”按钮,进入报名主页,选择“兴化市”,进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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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招生办
责编 | 樊晓东
审核 | 顾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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