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兴化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特制定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注:部分学校示意图以外的施教区域参照《方案》施教范围
注:1.学生与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学生与监护人关系的其他材料。2.申请人提供的所有入学相关的证明材料均须原件,涉及户籍、房产的相关材料须同时提供复印件。
注:1.学生与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学生与监护人关系的其他材料。2.申请人提供的所有入学相关的证明材料均须原件,涉及户籍、房产的相关材料须同时提供复印件。3.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优抚优待入学的,于8月3日-4日持相关材料到市教育局教育科登记。
施教区学生8月16日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8月17日学校审核。统筹类学生8月16日到楚水初级中学登记。
8月19日-21日。公示无异议后,各校向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2024年兴化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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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兴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