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蚌埠市人社局积极贯彻《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规范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为受伤职工送去“暖暖的幸福”。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24年1-10月,我市为9名工伤职工配置了辅助器具,工伤基金支付182.95万元。
家住蚌山区万方水晶城小区的陈师傅就是其中之一。“4000多元的轮椅,虽然金额不是很大,但它帮助了我的日常行动,切实提高了我受伤后的生活质量,特别是配置机构还认真对我进行使用培训和安装后的回访服务,既细心又暧心,感谢工伤保险的惠民政策。”2023年4月9日,陈师傅在工地干活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被送到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诊断为截瘫,胸椎骨折,脊髓损伤,腰骶横突骨折。今年5月各项治疗结束后,老陈由于不能行动,生活失去了光彩,市人社局即时上门宣讲政策,为他开展鉴定,配置轮椅,同时安排定点服务机构为他安装和培训,让陈师傅很快学会了使用,现在他可以在家人的简单辅助下,下楼遛弯、晒太阳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配置的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市人社局工伤科负责人介绍,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包括安装、维修、训练等费用,按照规定,这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协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用,也可以按照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可以在辅助器具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后,按照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更换。若工伤职工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更换主要部件或者配置新的辅助器具,经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提出确认申请并经确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配置费用。职工如需了解具体政策,可以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咨询蚌埠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融媒体记者 郝玉琳 通讯员 薛正松
主办单位 |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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