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太喜欢!亳州一男子竟顺手......

时事   2024-11-29 15:31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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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晚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汤陵派出所
接到辖区一居民报警称
养的金毛犬在家门口被盗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走访调取监控后发现
当日有一男子
在报警人家门口徘徊
随后
将金毛犬抱上电动车逃离现场
民警根据相关线索
经过持续走访摸排
于11月25日晚
将嫌疑人左某抓获归案
经调查
左某途经报警人家门口时
一只金毛犬引起他的注意
看到狗狗十分喜欢
因“占有欲”一时兴起
便将金毛犬
顺手抱回自己家中

目前
左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不可一时贪念起贼心,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养狗人士要加强对狗的看管,尽量采取圈养或院养的形式,防止丢失或被盗。

喜报!一等功!

亳州这两家物业公司被处罚!

致敬!亳州晓云!
全媒体记者:曾莹莹  通讯员:路传岗 文/图

编辑:于海博  校审:丁静  审核:朱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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