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子传播 HPV 伤害12岁女孩,女医生发现时遭到医务部反驳!

文摘   2024-12-16 15:13   四川  

山东泰安一名12岁女孩因为盆腔炎住院治疗,医生在检查时发现女孩感染了HPV病毒,并有半年以上的性生活史。


在此之前,这名女孩曾在半年前因阴道炎就医,女医生出于敏感打听了女孩的情况,原来这名女孩已有很久的性生活史,并且父母都知道这个情况,但是没人报警。


女医生上报医务部,却被部门工作人员反问:“你怎么确定她是被性侵的?”医生出于良知,在网上找博主大曝光了此事,后面又托朋友帮忙联系当地的妇联,但却无果而终。



但女医生网上曝光和找妇联的举动不知怎么被医院得知,并且开始在医院内部调查,而医院的妇产科也在工作群内被下达了封口令,不准在透露女孩的事情,女医生眼看要查到自己头上,无奈之下注销了网上的账号。


最后,女医生通过微博博主的帮助引起了关注,医院于12月13日报警,警方介入调查。


12月16日,山东省新泰市调查组发布通报:经查,该女孩于2024年5月通过网络认识17岁男孩李某某并发展为男女朋友,之后发生性关系。

目前,已对李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调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已安排专家对女孩进行医治,同步开展关爱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



女孩12岁,男方17岁。与未满14岁幼女的性行为,不论是否为自愿,均视为违背幼女性同意权,强奸罪。唉,现在孩子们成熟得早…家长、学校都该在孩子幼年时进行必要的健康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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