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黄之锋已经崩溃了,他刚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56个月,就是四年多。而这只是他第二个罪的刑期,等他这个罪快结束,服刑出来之前,就会有新的罪等着他,目前为止有27个罪在排队等他。
香港法院对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45名人士作出了判决,首要被告戴耀廷被判 10 年监禁,前学运领袖黄之锋被判 56 个月,其余被告被判刑约 50 至 90 多个月不等。
黄之锋,作为反中乱港的急先锋,犯下了累累罪行。在非法“占中”期间,他上蹿下跳,组织、参与非法集会,致使香港核心地带交通瘫痪,中环等繁华区域沦为混乱之地,众多商户无法正常经营,经济损失惨重。
他还多次带领激进分子冲击政府机构,冲击立法会大楼,打砸抢烧,破坏公共设施,严重亵渎了香港的法治尊严。那些被损毁的设施、被破坏的文件,都是对香港民主法治根基的践踏。
不仅如此,黄之锋与外部反华势力暗中勾结,在国际上散播不实言论,抹黑中国,妄图把香港问题国际化,以实现其“港独”的野心,全然不顾香港民众的福祉和国家的主权安全。
数罪并罚那种都应该采取这个方式,这样才公平!不过香港房价那么高,物价那么高,在监狱管吃管住一辈子,也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