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弘扬“严在地大”优良校风学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增强学生诚信意识、端正学习态度,现就2024年秋季学期考风考纪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强化教育引导
各学院要组织开展考前纪律教育,通过召开年级大会、开展主题班会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校规校纪教育、诚信教育、警示教育。要重点做好英语四六级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等的考前提醒,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考试宣传倡议活动,运用新媒体等手段广泛开展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宣传,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困难帮扶
各学院要重点关注学习困难学生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业帮扶、互助共学等活动,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积极复习备考。要密切关注学生心理状态,引导学生积极化解考试压力,树立积极乐观的应考心态。要重点做好“四困”学生的帮扶和引导工作。
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
第二十五条: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小电鸡媒体中心
实习编辑 | 白恒嘉
责任编辑 | 瞿鸿旺
审核 | 刘彪 石雯源
#点个“赞”和“在看”再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