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2022级本科生开展“本-硕-博”
贯通培养高水平人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地大研发﹝2024﹞82号
各招生单位:
为支撑学校“双一流”建设,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学校《“本-硕-博”贯通培养高水平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地大校办发〔2020〕63号)、《关于成立“本-硕-博”贯通培养领导工作小组的通知》(中地大研发〔2021〕83号)、《“本-硕-博”贯通培养高水平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中地大研发〔2021〕84号)、《关于制定“本-硕-博”贯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地大研发〔2021〕85号)、《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关于实施课程互选和学分认定的管理规定》(中地大研发〔2021〕86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2022级优秀本科生启动“本-硕-博”贯通培养高层次人才计划(简称“本-硕-博”计划,下同)选拔工作。特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本-硕-博”贯通培养领导工作小组负责顶层设计、监督指导本次遴选工作。研究生院牵头,负责全校层面的组织、协调等事宜。各培养单位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学生选拔、导师或导师组遴选等具体工作。
二、选拔对象与条件
选拔对象为本校大学三年级的优秀学生,并达到学校相关文件政策所规定的选拔条件。具体要求为:
1.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 在学期间成绩优秀或有学科竞赛特长;
3.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浓厚兴趣和巨大潜力;
4. 能全脱产从事完成“本-硕-博”贯通培养各环节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5. 在校期间无违法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6. 通过“本-硕-博”贯通培养有关的资格考核。
三、选拔程序与资格认定
1. 各招生单位负责制定选拔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经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单位予以公布并组织实施。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对“本-硕-博”推免专项计划、硕博连读和本科推免等相关政策的宣讲。
2. 12月20日前,各招生单位完成“本-硕-博”计划选拔的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申请学生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硕-博”贯通培养高层次人才计划资格申请表》。
3. 12月30日前,各招生单位完成“本-硕-博”计划资格审核及选拔工作。选拔入围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并公示通过后有效。入围“本-硕-博”计划的学生须签订《“本-硕-博”贯通培养承诺书》。
4. 入围“本-硕-博”计划的学生经推荐免试或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经申请和考核通过后可按本科直博或硕博连读方式培养(硕博连读方式的外语选拔条件可放宽至确定博士资格的复试考核环节时达到),并纳入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相关支持政策
1. 入选学生获得“本-硕-博”计划资格并在本科四年级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资格后,导师(组)可为学生提供助研岗位,并参照硕士研究生标准发放岗位津贴。
2. 入选学生可提前进入研究生课程学习、开展实习实践、项目研究研发等培养环节,有效缩短学习和培养年限。“本-硕-博”计划学生本科直博或硕博连读等修业年限可缩短至五年或五年半。
3. 入选学生在本科阶段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可向所在招生单位提交课程替代或学分认定申请为本科阶段课程成绩,且不受10个学分限制。
4. 学校鼓励“本-硕-博”计划学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和国际合作联合培养,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项目,优先列入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基金资助计划等专项计划,各招生单位和导师也应为其国际合作联合培养提供优先资助。
五、其它事项
1. 未来技术学院“本-硕-博”计划选拔工作按照《未来技术学院“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中地大研发[2022]48号)文件执行。
2. 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监督。对于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等不端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将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3. 有关培养、学位、管理等方面,特别是奖助方面的未尽事宜按学校最新规定执行。
2024年12月10日
小电鸡媒体中心
文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责任编辑|瞿鸿旺
实习编辑|任怡萱
审核|丁钰峰 石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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