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招生政策
02 招生范围
03 招生计划
04 招生条件及报名办法
报名办法
A.城区常住人口(含有房产且已居住的有房户)适龄儿童
①适龄儿童本人的城区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一致,且父母为户口簿户主。如不一致,以其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②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以其现在居住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③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就读学校:
a.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随军有困难的。
b.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c. 孤儿、烈士子女。
d.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父母双方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为监护人)。
e.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需提供有效法律证明书)。
B.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①申请条件
②资料要求
a.各部门核签的《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资格审查表》。
b.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c.父母双方依法签订的有效务工合同、工资表(需经用人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字)或个体经营户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纳税凭证,父母一方在外地务工、一方在新宁县城务工,同样出具双方有关证明材料。
d.租房合同和不同季度的用水、用电、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有电费回执单),外县市来新宁县城务工、经商的,须办理居住证。
e.预防接种证及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C.其他特殊情况者
①符合享受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特聘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由父母持人社、商务等部门或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核定就读我校的,可以按常住户来我校报名。
②暂未落实单位的军转干部子女入学须持组织人事部门、县安置办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登记,核定就读我校的,可以按常住户来我校报名。
③驻新武警、消防等国防部队官兵子女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登记,核定就读我校的,可以按常住户来我校报名。
05 招生时间流程:
1、发布招生公告(8月12)。公开招生政策和本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条件与要求等信息。8月12日-15日在思源西校区门卫室发放《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资格审查表》(该表也可以自行双面打印)。
2、预登记(8月17日-20日)。8月17日-18日学校对招生区域内的常住户口(含有房产证且已实际居住者)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审验相关资料。8月19日-20日对各自招生区域内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审验相关资料。
3、入户调查(8月21日-23日)。学校对预登记人员入户调查,审核所报资料信息是否属实。
4、抽查复核(8月25-26日)。县教育局复核小组对入围对象入学资格进行随机抽查,抽查人数不少于入围总数的20%.
5、张榜公示(8月27日-29日)。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设立招生电话或招生举报信箱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
6、摇号派位(8月30日)。对审核合格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摇号予以确定是否就读我校。
7、报名入学(8月31日)。凡取得我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到校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06 疫情防控要求
1.佩戴口罩;
2.自觉排队,保持一米间隔距离;
3.入校扫码亮码(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情况)
学校举报电话:0739-2320898
新宁县思源实验学校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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