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的小微企业。
适用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在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
补贴标准: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办理流程:①用人单位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开户信息、企业法人及业务联系人信息前往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开通业务账号;②用人单位登录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根据提示上传人员资料进行线上申报。
咨询电话:0731-28681566
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
适用条件: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规定证书(包括职
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补贴标准:按照《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可领取550-3500元/人次。
办理流程: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根据学员取得相关证书的情况,向人社部门提供以下资料进行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员身份证明材料、学员签到表、职业技能评价成绩登分册、职业技能培训效果评价表、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咨询电话:0731-28681532
咨询电话:0731-28681552
编辑:陈姿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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