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能领公益性岗位补贴?
能领多久?
看这篇就知道!
一、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安置对象有哪些?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我省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四)残疾人员;
(五)失地农民;
(六)军队退役人员;
(七)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
(八)烈士家属;
(九)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十)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是谁?可享受那些补贴?
四、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