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建设生态文明洪湖——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文摘   2024-10-03 13:11   湖北  

农民朋友们:

在你们辛勤耕耘,收获丰收希望之际,请不要随意露天焚烧宝贵的农业资源——农作物秸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活动,旨在增强广大农民朋友们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识,自觉做到禁烧秸秆,变废为宝。请您积极配合当地党委和政府,全面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空气质量。

一、低茬收割很重要。广大农机手和农民要自觉做到低茬收割,杜绝留高茬现象,小麦、水稻、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 25厘米以下,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15厘米以内,确保秸秆粉碎还田机械化作业安全规范。积极倡导结合测土配方,科学配用氮源、发酵菌剂以及深翻还田、免耕覆盖等方法,切实提高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在耕地保育、土壤肥力提升等方面的效果。

二、离田收储烦恼少。实行秸秆收储运市场化,鼓励秸秆规模化加工利用企业、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联合种植大户、农村经纪人,大力发展秸秆收储队伍,建设秸秆收储站点,多元化收集秸秆,降低秸秆离田成本,减少秸秆焚烧“烦恼”。鼓励主体利用除土效果好的秸秆打包设备,收储低含土量秸秆,避免秸秆离田作业对耕地表层土壤造成损害。加强秸秆打捆离田机械化作业和转运的安全管理,确保收储运安全有效。

三、利用秸秆好处多。“秸秆浑身都是宝,综合利用效益好”,发展秸秆“五化”综合利用产业利国利民。目前,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主要有5种途径:一是原料化,用于加工成草支垫或制作工业纸浆、新型板材等;二是能源化,大多用于燃烧发电或加工成颗粒燃料用于燃烧锅炉;三是饲料化,直接或加工成饲料饲喂畜禽;四是基料化,用于制作基料生产食用菌;五是肥料化,翻埋、碎混还田或堆沤发酵有机肥。欢迎农民朋友积极向秸秆收储和利用主体、经纪人提供或出售秸秆,支持市场主体收储秸秆,开展“五化”利用,共同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四、焚烧秸秆危害大。焚烧秸秆污染空气,危害人体健康,极易诱发支气管炎等疾病;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焚烧秸秆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引发交通事故;焚烧秸秆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加剧气候的温室效应。

五、焚烧秸秆处罚严。农民朋友们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不听劝阻,随意在沟渠、路边堆放秸秆和在田间地头焚烧。违规焚烧秸秆是一种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刑法》等规定,对焚烧秸秆行为的公民进行处罚,公民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造成大气污染的,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视情节处以5日以上至1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其刑事责任。请广大农民朋友们自觉做到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避免产生危害、受到经济法律处罚。

农民朋友们,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建设生态文明洪湖离不开您的支持和参与。希望大家积极响应号召,改变焚烧秸秆陋习,坚决做到“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为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而共同努力。

最后,祝全市农民朋友们粮储满仓、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中共洪湖市委农办

洪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7日


来源 | 洪湖农业

编辑 | 吕   晶

审核 | 肖   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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