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网约车行业运输安全,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部署要求,今年5月以来,重庆交巡警会同交通执法等部门采取源头核、科技筛、路面查等方式持续开展网约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每月对全市网约车进行滚动排查,清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六类隐患数据”,并抄告交通部门进行集中核查比对。定期分析网约车行驶轨迹,对涉嫌违法违规行驶车辆进行精准拦截查缉。每月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查网约车交通违法。今年以来共抄告200余份隐患数据,研判1100余条轨迹线索,查处网约车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00余起、超员载客800余起、疲劳驾驶20余起,为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构筑可靠的安全屏障。
高速公路第三支队根据8月1日交巡警总队下发的研判线索,对网约车A8***C进行持续追踪。8月10日晚高速公路第三支队黔江大队追踪到该车行驶轨迹,并组织警力于8月11日凌晨0时许,在黔江西拦截到嫌疑车辆,现场发现该车涉嫌超员的违法行为(核载7人,实载8人)。同时该车辆还存在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员郑某某超员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扣留了车辆行驶证。
10月1日21时许,开州区交巡警支队赵家大队接到舒某某报警,称其驾驶的小型轿车被他人倒车碰撞。接警后民警迅速抵达现场,随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同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经检验,肇事车辆网约车鄂 AD****1驾驶员周某某酒精检测结果为71.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周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12月13日,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北碚大队在G75北碚主线站与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开展网约车清查专项检查。15时24分,在下行方向K938公里处民警拦查到周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渝A4***2,现场核查该车登记使用性质为营转非,涉嫌非法营运,遂移交交通执法部门调查其非法营运行为。
12月26日,高速公路第五支队江津大队在G93成渝环线高速公路白沙收费站对下道的车辆开展路检路查,16时许发现网约车渝AB****0后排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民警依法对乘客作出警告的处罚,对驾驶员宋某某未提醒监督乘客系好安全带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为了自身出行安全以及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一定要通过正规平台预约乘坐网约车;
不线下搭乘不具备合法营运资格的“黑车”;
不乘坐超员车辆;乘车全程都要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