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通知▼
这份通知中明确写出: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下调
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下调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标准的通知
双桥区、双滦区发改局、交通局,承德高新区经发局,市区巡游出租车经营者:
根据《关于规范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和完善油运联动机制的通知》(承发改价格〔2022]659号)规定,鉴于目前92号汽油价格为7.43 元/升,且价格低于7.91元/升持续一个月以上,达到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下调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2元/车次调整为1元/车次。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电车)和清洁燃料巡游出租车(燃气车)参照执行。
二、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到期后根据相关规定重新计算联动标准,并另行发布通知。
三、计价器调整工作自2024年12月17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期间,未调整计价器的巡游出租车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已调整计价器的巡游出租车应向乘客加收1元/车次燃油附加费,同时向乘客给付1元/张的定额发票。
四、燃油附加费标准下调后,巡游出租车经营者要按规定收费,主动向乘客提供合法票据,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