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秋冬季机动车、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及电动车登记上牌的通告

政务   2024-10-29 18:16   青海  



按照国务院、省、州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相关要求,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效化解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天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秋冬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整治重点

1.电动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2.无牌无证摩托车、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横穿机动车道、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4.电动车违法载人、骑行改装“电摩”、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结合日常道路执法管控,加大摸排力度,广泛宣传发动,发现一起、提示一起,督促尽早登记上牌,实现存量电动自行车“应登尽登”。

(二)坚持客观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上述车辆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工作,自觉遵规守法,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二、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

一、登记上牌地点


天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天峻县行政服务大厅楼1011号窗口)。

二、电动车挂牌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

1、车身标准以非机动车公告目录为准;

2、整车质量:装配完整的电动车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3、最高时速: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

4、电机功率: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400W;

5、电池电压:蓄电池电压小于或等于48伏;

6、必须配有脚蹬。

(二)电动轻便摩托车:

1、最高时速:最高时速不超过50公里每小时;

2、整车质量:整车质量无要求;

3、电池电压:电池电压暂无规定;

4、电机功率:电动功率不大于4KW;

5、无脚蹬;

6、属于机动车。

(三)电动摩托车:

1、最高时速:最高时速超过50公里每小时;

2、整车质量:整车质量无要求;

3、电池电压:电池电压暂无规定;

4、电机功率:电机功率可大于4KW ;

5、无脚蹬;

6、属于机动车。

三、电动车登记上牌流程


(一)电动自行车:

1、申请登记上牌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

 (2)、车辆来历凭证(销售发票)或进口凭证;

 (3)、3C认证合格证;

 (4)、购买保险。

2、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骑行车辆、佩戴头盔,现场查验车辆。

3、自行拆除尾板支架上的附着物,预留出号牌支架安装孔,便于号牌安装;自行拆除挡风、保暖等装饰物,还原车辆原貌。

(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1、申请登记上牌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 

 (2)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

 (3)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2、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骑行车辆、佩戴头盔,现场查验车辆。

3、自行拆除尾板支架上的附着物,预留出号牌支架安装孔,便于号牌安装;自行拆除挡风、保暖等装饰物,还原车辆原貌。

电动车办理上牌登记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电动车所有人可到天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咨询、办理登记业务。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仍上路通行的,天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天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0月29日


来源|天峻交警

天峻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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