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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告人朱某提供银行卡被用于转移网络赌博资金,被判处刑罚。
不法分子以每张银行卡800-1000元不等的好处费为诱饵,诱导朱某提供银行卡,在金钱的诱惑下,朱某明知提供银行卡可能被用于转移网络违法犯罪资金,仍心存侥幸将自己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最终走上歧途。
审理发现,被告人朱某提供的银行卡中共计进账违法资金973万余元,而朱某本人仅非法获利8600元。
为了微薄的利益,将法律抛诸脑后,深陷犯罪泥潭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屡见不鲜,仅2024年1-11月,中宁法院就审理5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中宁县人民法院着力答好“四道题”,有力打击网络犯罪“帮凶”,进一步筑牢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司法防线。
转换“脑子”,在普法宣传方式上“加力”,答好思想防范这道必答题
根据帮信犯罪分析,多数帮信案件的犯罪人往往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提供的银行卡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微乎其微,从而防范意识淡薄。为此,中宁法院在普法宣传方式上持续用力,在普法形式上不断创新,采取网络平台、社区宣传等携法赶集式宣传的基础上,通过法院开放日请进来、巡回法庭走出去等形式,向民众宣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危害和后果,引导群众强化“两卡”保护,不贪图小便宜,不做帮信的工具人,答好提高防范意识必答题。
找准“位子”,在社会治理中“加力”,答好协同共建这道抢答题
坚持社会治理不缺位,认真履行社会治理之责,加强与公安机关联络,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深入研究案件特点规律,全面、动态了解案件情况,立足公正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有效威慑违法犯罪。积极主动与电信等部门对接,对异常的资金流动和账户活动及时进行监测和预警,加强监管合力,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抓住“牛鼻子”,在关键少数上“加力”,答好带头推广这道应用题
强化关键少数辐射带动,主动下沉司法力量,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将乡村干部、网红博主、人民调解员纳入法治推广主体,加大普法力度,通过关键少数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远离犯罪陷阱。邀请“法律明白人”进法庭,零距离感受案件审理的严肃性,传播法治精神,做好普法“传声筒”。通过多方联动,为群众精心烹制“普法大餐”,带动更多人成为社会治理的主角,实现1+1大于2的良好效果。
练强“身子”,在队伍自身建设上“加力”,答好高效执法这道基础题
▍本文来源于:中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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