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开门红
对违法行为,由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记入社会信用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燃放烟花爆竹有何危害呢?↓↓↓
在此郑重呼吁大家
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
安全文明欢度春节
干干净净喜迎“开门红”
如有发现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
也欢迎市民积极劝阻、举报
来源:市双禁办、市公安局
编辑:王好
一审:林燕青
二审:陈慧列
三审:王春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