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小额保险
城乡居民小额保险是人民群众受益的一种惠民保险。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特点,填补了广大群众在意外伤害、疾病身故、意外住院、意外门诊补偿方面的空白,是基本医保的延伸和补充,对提高群众人身保障水平,完善社会多层次保障体系起着积极作用。
“城乡小额人身保险”
参保标准
1、参保对象:
0-80周岁健康人群均可参保
2、保险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缴费标准:
(一)参保年龄:0—60周岁
参保保费:50元/人/年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10000 元;疾病身故保险金:2000 元;因意外伤害住院(门诊)治疗,报销上限 3000 元。(注:猝死界定为疾病身故)
(二)参保年龄:61—80周岁
参保保费:100元/人/年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5000 元;疾病身故保险金:1000 元;因意外伤害住院(门诊)治疗,报销上限 1000 元。(注:猝死界定为疾病身故)
4、注意事项:
出险报案电话:
95519或0916-2973712(24小时内报案)
备注 :1.小额票据、老年人保险票据属于有价单证,务必不能丢失;
2. 初次参保有90天观察期,续保不受90天规定限制;
3. 具体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
即日起,请有意愿缴费的村民朋友
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所在村委会(社区)
办理小额人身保险业务!
赶紧动动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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