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海上共享法庭”(国际远洋服务站·浙普远98)揭牌启用

文摘   2024-05-31 18:57   浙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填补法律服务在外海、远洋的空白,进一步优化远洋渔业从业环境,助力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5月22日,宁波海事法院联合舟山市普陀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的宁波海事法院“海上共享法庭”(国际远洋服务站·浙普远98)揭牌、签约仪式,在普陀区海上“融治理”中心隆重举行。宁波海事法院、舟山市普陀区委、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市远洋渔业集团、普陀区政法委、普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普陀区洋渔业协会、普陀区海上“融治理”中心、舟山市普陀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领导出席。

仪式上宁波海事法院自贸区海事法庭庭长崔毅、舟山市普陀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立签署了《关于在海外打造国际版“海上共享法庭”的实施意见》;宁波海事法院自贸区海事法庭副庭长张继林分别向普陀区海上“融治理”中心和“海上共享法庭”(国际远洋服务站·浙普远98)庭务主任颁发了证书;宁波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锋、舟山市普陀区委副书记、社工部部长、政法委书记黄林伟为“海上共享法庭”进行了揭牌;舟山市普陀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清祥主持活动。
国际版“海上共享法庭”的成立是司法体制的一次创新实践,也是我们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服务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大局的具体行动,对解决远洋渔船越境捕捞、人权问题、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等困扰船员和企业的重要民生问题提供了极大便利。
下一步普陀远洋将充分发挥好“国际远洋服务站·浙普远98”的综合保障和普法、调解职能,结合“航行的支部”建设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通过海陆联动,实现让数据多跑,群众少跑,大幅提升工作效率,并始终坚持以开放包容的姿态,欢迎国内外企业和个人前来使用我们的服务平台,共同推动“海上共享法庭”发展。


来源:舟山远洋渔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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