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西夏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依法打击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组建包括院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在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小组,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食品安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注重教育培训,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纳入领导班子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常态化组织相关学习。强化制度建设,精细食堂管理,组织干警观摩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强化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担当与能力水平。
严守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底线,高度重视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审判工作。安排骨干力量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严把事实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专业知识关,依法严惩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审结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6件10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犯罪行为,依法从重处罚。通过发布食品安全保护典型案例,有效震慑食品安全领域犯罪,规范市场秩序,回应群众关切,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把法治宣传贯穿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始终,结合“枫桥式共享法庭”加强与基层社区、乡镇工作对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通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有效拓展审判效果。全年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30余人次。拓展宣传深度与广度,利用“两微一端”发布食品相关案例、法律法规解读等,充分彰显人民法院以“零容忍”高压态势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决心和信心,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食品安全,推动构建安全有序的食品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