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典型案例(九)

文摘   2024-11-26 09:01   云南  


1.甘肃省天水市盲目举债上马“有轨电车”项目造成巨大资金浪费。2018年以来,天水市通过PPP模式,规划投融资90亿元建设“有轨电车”一期和二期工程。2020年5月1日,一期工程建成并正式运营。同年11月,二期工程正式开工,并同步实施羲皇大道提升改造工程,计划3年建成。目前,由于资金投入不到位,二期工程实际进度仅过半,“有轨电车”这一“民心”工程成了建也没钱建、拆也不能拆的“闹心”工程。一期工程运营以来,年运载乘客仅约80万人次,收入160万元,年运营成本约4000万元,运营亏空主要来自财政补贴和运营主体自筹。同时,由于未考虑沿线河道蓄水问题,导致一期工程存在潜在地质风险,二期工程及羲皇大道提升改造进展缓慢造成交通拥堵,给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2.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政协原副主席李联洲未实地验收便签字划拨工程款问题。2013年,时任威信县林业局副局长的李联洲,在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实地核实和验收工程建设情况,便签字同意划拨工程款,导致国家封山育林补植补造资金损失共计59万余元。2018年8月14日,李联洲受到政务撤职处分,重新确定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


来源:新华社 昭通市纪委

排版:杨喜杏

审核:周丝莹

责编:苏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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