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典型案例(七)
文摘
2024-11-19 15:02
云南
1.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在水土保持核心区搞“挖山造田”。龙岩市长汀县在原重点水土流失区、现水土保持核心区组织实施耕地、山林开发项目,通过劈山、平山“造田”,将地势陡峭、缺少水源、沙化严重的山坡开发成梯田,不顾缺水实际硬造“水田”。在“挖山造田”的带动下,当地连续2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并经常超额完成指标,但部分新造田块耕种困难、缺水抛荒,有的山林开发项目烂尾、植被破坏,在水土流失治理尚未成功时,可能引起二次水土流失。2.云南省昭通市地方海事局局长应元龙对工作“一签了之”问题。2016年6月,昭通市地方海事局负责编制水富港、溪洛渡和向家坝水电站库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方案,应元龙签批交由水富港务局港航科具体负责。2016年12月,水富港务局完成方案编制工作,但没有主动协调对接上报,将编制好的方案搁置,直至2017年9月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提供时,经市环保局催报后,才提交方案。应元龙作为直接负责昭通市地方海事局和分管水富港务局领导,对上级安排的工作“一签了之”,没有及时跟进、督促落实,导致工作延误。2018年7月25日,应元龙受到通报问责,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记者:新华社、昭通市纪委
编辑:金亚清 排版:杨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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