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落实《关于构建新时代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充分挖掘、整合我县少先队社会教育资源,建好用好校外少先队活动阵地,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现开展霞浦县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推荐工作。
(一)红色教育类。主要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旧址、革命烈士纪念馆、烈士陵园等。
(二)科教文化类。主要包括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民俗展馆等。
(三)法治教育类。主要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的禁毒教育基地、模拟法庭等适合少年儿童参加的宣传教育基地等。
(四)国防教育类。主要包括军警营、民兵训练基地、民营素质拓展训练基地等,国防教育和军事体验基地、少年军校、少年警校等。
(五)素质拓展类。主要包括青少年活动中心、主题公园、身心素质拓展训练基地、特色小镇等研学旅行基地,体育训练基地及其他场馆阵地等。
(六)其他类。其他具有思想性、政治性、文化性,对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和教育有帮助的各类场所。
一、9月6日-9月15日为申报阶段,按照类型标准,申报单位向县少工委申报(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等资质证明图片,以及活动场所照片、场所简介、场所所开展的关于面向少年儿童活动的照片资料1到2张、附件1、附件2),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含盖章材料扫描版)报送至霞浦县少工委邮箱。
三、9月25日-10月13日为认定授牌,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将对审核、考察通过的申报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593-8893182
电子邮箱:ttqqxp@163.com
附件:
1.霞浦县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表
2.霞浦县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推荐汇总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
↓↓↓
(点击👇还可在这里找到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