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
近日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航局
联合对外发布公告
自2024年12月1日起
在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
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将进一步便利
广大旅客出行和单位报销
据介绍,为方便旅客和单位,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行使用中设置了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并行使用。需要注意的是,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
来源/央视新闻、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白慧 责编/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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