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宣传】骑行不戴头盔 “带”盔不戴盔 戴盔不系扣带 曝光!

政务   2024-11-13 18:24   甘肃  

为全面落实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镇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车戴头盔治理工作,现曝光未戴安全头盔、“带”盔不戴盔和戴盔不系扣带驾驶人。希望通过曝光警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意识和遵规守法意识,营造人人“知危险、会避险”的安全文明交通氛围。

骑车出行的朋友注意啦!

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
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严查+曝光进行中!

纵使百般叮嘱

仍然有不少人“侥幸闯关”

不戴头盔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上路

现予以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违法曝光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另外

需要提醒的是

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是每位交通参与者

必须做到的事

如果您身边的人出现以下行为

请及时制止

1
闯红灯


非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要按照信号灯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2
逆向行驶

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专用道行驶时,务必遵守“遵循靠右行驶”原则。
3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4
不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若电动车骑乘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5
越线停车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
6
分心骑行

当驾驶人在骑车时分心,如玩手机或整理头发时,容易变成单手把握方向,影响驾驶人对车速、车距、方向的正常操控以及判断,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镇原公安交警提醒

曝光不是目的

希望大家增强文明守法意识

从自身做起

做文明出行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

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

道路交通环境

编    辑:马进龙  张雪莹
责    编:马宏堂  

编    审:慕建波


关于镇原公安交警微发布:

  该微信公众号由镇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管理,关注本账号您将能及时收到镇原最新交管资讯。

转载请注明出处,擅自改变内容及标题,引起法律后果,责任自负!

镇原公安交警微发布
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