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镇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车戴头盔治理工作,现曝光未戴安全头盔、“带”盔不戴盔和戴盔不系扣带驾驶人。希望通过曝光警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意识和遵规守法意识,营造人人“知危险、会避险”的安全文明交通氛围。
骑车出行的朋友注意啦!
仍然有不少人“侥幸闯关”
不戴头盔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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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需要提醒的是
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是每位交通参与者
必须做到的事
如果您身边的人出现以下行为
请及时制止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若电动车骑乘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曝光不是目的
希望大家增强文明守法意识
从自身做起
做文明出行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
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
道路交通环境
编 审:慕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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