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重点车辆
温馨提示
法律链接
车辆逾期未检验的危害
01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存在安全隐患。
02
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03
上路将被处罚
驾驶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将被依法处罚。
04
连续三个周期未检验将被强制报废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强制报废。
镇原公安交警提示
车辆逾期未检验不仅违法
还存在安全隐患
请各位驾驶员
及时关注车辆检验日期
提前办理车辆检验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罚款。
报废车辆应注销
违法驾驶祸事多
编 辑:马进龙 张雪莹
编 审:慕建波
关于镇原公安交警微发布:
该微信公众号由镇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管理,关注本账号您将能及时收到镇原最新交管资讯。
转载请注明出处,擅自改变内容及标题,引起法律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