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四有”举措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质效
政务
2024-11-02 18:26
青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力推动海北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海北州司法局通过“四有”举措,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质效,今年以来,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26件,切实为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构筑坚强“法治屏障”。制度执行有力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规定,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以海北州政府办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合法性审查的范围、程序、责任和送审材料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为合法件审查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确保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有力有效。审查内容有标准。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紧紧围绕重大行政决策的主体、权限、程序和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决策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等,并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审查意见。同时,对合法性审查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统一的审查标准,确保审查结果的一致性和公正性。审查队伍有保障。安排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人员做合法性审查工作。同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有效性。监督指导有作为。一是在决策承办单位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时提前介入,了解决策事项的相关情况,为审查工作做好准备。二是在审查过程中,与决策承办单位和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审查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合法性审查工作合力。三是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四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司法局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对合法性审查的制度要求、方式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重点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州各级各部门审查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四是切实强化监督指导作用,督促决策承办单位在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前,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科学、结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