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赠乐天
[唐]元稹
休遣玲珑唱我诗,我诗多是别君词。
明朝又向江头别,月落潮平是去时。
《重赠乐天》是唐代诗人元稹写给挚友白居易的一首七绝。此诗描写了元白两人赠别前的情景以及赠别时的想象,真挚地流露出作者对友人离去的依依惜别之情。全诗虽然语言浅显,内容单纯,但因为音韵上的反复,结构上的呼应,以及呼告语势与顶针修辞的运用,处处构成微妙的唱叹之致,产生一种萦回不已的余韵,生动而充分地表达了诗人的无限惋惜和惆怅之情。
《重赠乐天》是元稹在与白居易一次别后重逢又将分手时的赠别之作。根据北宋王谠《唐语林》所载:“白居易长庆二年(公元822年)以中书舍人为杭州刺史……时吴兴守钱徽、吴郡守李穰,皆文学士,悉生平旧友,日以诗酒寄兴。官妓商玲珑、谢好好巧于应对,善歌舞。后元稹镇会稽,参其酬唱,每以筒竹盛诗来往。”此诗当作于唐长庆三年(公元823年)元稹调任浙东观察使兼越州刺史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当时元白二人酬赠之作甚多,在作此诗前已有过一首《赠乐天》诗,所以此诗题为“重赠”。
陆时雍《诗镜总论》说:“凡情无奇而自佳者,景不丽而自妙者,韵使之然也。”有些抒情诗,看起来情景平常,手法也似无过人处,但回肠荡气,经久不忘,其艺术魅力主要来自回环往复的音乐节奏,及由此产生的“韵”或韵味。《重赠乐天》就是这样的一首抒情诗。
从艺术特色上看,此诗只说到就要分手(“明朝又向江头别”)和分手的时间(“月落潮平是去时”)便结束,通篇只是口头语、眼前景,可谓“情无奇”“景不丽”,但却有无穷余味,能留下深刻印象。这是因为该诗虽内容单纯,语言浅显,却有一种萦回不已的音韵。它存在于“休遣”的呼告语势之中,存在于一、二句间“顶针”的修辞格中,也存在于“多”“别”与“又”“别”的反复和呼应之中,处处构成微妙的唱叹之致,传达出细腻的情感:与故人多别之后重逢,本不愿再分开;但不得已又别,恋恋难舍。更加上诗人想象出在熹微的晨色中,潮平时刻的大江烟波浩渺,自己将别友而去的情景,更流露出无限的惋惜和惆怅。多别难得聚,刚聚又得别,这种人生聚散的情景,借助回环往复的音乐律感,就更能引起读者的共鸣。这里,音乐性对抒情性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