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申请的条件:根据《酒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凡共同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都可以申请低保。对低保边缘家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单人户”施保。2024年肃州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年人均858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年人均5580元。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年人均收入在8580元至12870元之间,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年人均收入在5580元至8370元之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财产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银行存款(不包括6个月内因病、因学等筹集的存款)、现金、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总额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人月)*保障家庭人(人)*24(月)”的计算数额。(2)居住用房不超过1套(栋),且名下再无其它商品房、商铺、车库(位)、出租类不动产等。(3)无5万元以上(购车价)消费型机动车或大型农机具(不包括已损坏废弃车辆和农机具)。(4)无经商登记信息。若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查询到经商登记信息,但无经济实体、无收入,或者属于无雇员的小作坊、小卖部,且净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以及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参加当地合作社、集体所有制公司等经济组织的,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可视为无经商登记。低保申请的流程:1.申请受理。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提交书面申请,也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2.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乡镇(街道)在村(社区)协助下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3.审核确认。乡镇(街道)汇总核查情况,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组织民政工作负责同志、相关村(社区)负责同志、民政办主任等对所有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定,对上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无异议的提交乡镇、街道领导办公会议或主要领导主持的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审核确认通过,确定保障对象和保障类别。4.公开公示。乡镇(街道)将审核确认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组(网格)公示栏、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