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3日凌晨4时35分许,江苏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柿路9号明尚西苑小区居民住宅6号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2人重伤、42人轻伤或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违规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超标大容量锂离子电池热失控起火引起的重大火灾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成立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住宅楼“2·23”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省纪委监委成立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走访询问、视频分析、检验鉴定、调查实验、资料调阅、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查明了涉事人员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相关情况和责任,查明了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组查明,火灾原因为小区某住户停放在6号楼2单元东侧架空层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热失控起火,引燃周边电动自行车和住户天井内违章搭建并堆放的可燃物,在烟囱效应作用下,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有害烟气快速突破天井内部分住户外窗至室内,多种因素叠加导致火势扩大蔓延,造成人员伤亡。
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涉事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企业违规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涉事车主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网络购买使用个体经营者非法生产销售的超标大容量锂离子电池,起火建筑部分住户在天井内违章搭建并堆放可燃物,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在火灾发生时未及时发现火情、疏散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应急处置等。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叠加聚合性安全风险认知能力不足,对高层住宅小区群众性消防宣传培训不到位、隐患整治合力不足等。
涉事电动自行车车主、非法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个体经营者、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等10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事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物业服务等7家企业,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改装电动自行车或电池隐患大
有实验表明
电动自行车短路后30秒出现明火
燃烧产生的毒气
100秒内足以使人窒息死亡
4分钟后最高瞬时温度
达1200摄氏度
此时黑烟弥漫
能见度基本为0
夺命仅需100秒
1
选购质量合格的电动车
预防电动车火灾从车辆选购时就应注意。选购电动车时要看品牌查装置,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电动车品牌,同时注意查看电动车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护功能。操作时须看清产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书操作。
2
勤检查常维护
电动车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不得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
3
加强车辆存放管理
避免车辆存放时有暴晒、淋雨等情况,并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电动车停放在建筑楼梯间、门厅、走道等公共区域,防止起火后烟气进入人员疏散通道。
4
限时规范充电
充电时,要规范布线,限时充电。车辆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还需注意的是将电瓶和车身分开再充电。充电线路要选择合适的线路,线路敷设应固定安装,要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充电时应将充电器放置在比较容易散热的地方,以防止充电器过热引发火灾。
5
避免车身进水发生短路
行驶时,电动车充电器应尽量避免放在车上,因为有时候路面颠簸容易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故障。还应当注意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车身内部进水引发线路短路着火。
编辑:黄桃
审核:费洪涛
值班主任:王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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