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管理”大家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融合“三个管理”,促进执检工作高质效发展

政务   2024-11-18 17:00   湖北  

“三个管理”大家谈

编者按: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近日,汉阳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研讨,深入研究抓实抓好“三个管理”这一新课题。即日起,汉阳检察开设【“三个管理”大家谈】专栏,陆续刊发各部门对抓好“三个管理”的认识体会、贯彻举措,推动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融合“三个管理”

促进执检工作高质效发展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


最高检党组下决心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顺应检察工作发展、回应基层期待的重大决策,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和价值取向。作为基层院一个业务部门,既承担各类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主要职责,也承担加强对社区矫正、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等重要业务、办案领域进行分析研判的业务管理职责,必须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个核心,推动“三个管理”相贯通,促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发展。

树立正确的监督办案理念

严格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必须遵循司法规律、检察规律,我们要立足“法定职责”“监督本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恪守刑事执行检察权的边界,严格依法、实事求是,确保监督到位不越位。以“三个善于”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和请示汇报,对重难点问题既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要紧贴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找到破题思路和解题方法,促进相关单位形成共识,推动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努力达到实体上准确、程序上规范、效果上更优的监督办案效果。


加强自我管理和内部监督

不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是生命线,贯穿于检察办案的始终。每名检察官都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将引导检察官主动加强自身管理和能力提升,恪守客观公正立场,确保办案不出错,为自身作出决定的案件质量“把好第一道关”。同时,加强部门内部的监督与配合,对办案期限、办案节点进行提醒督促,严格执行重点案件、关键文书审批制度,积极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享经验与智慧,确保办案质量。


融合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

有效凝聚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合力

巡回检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优势在于更高的监督敏感度,能够发现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中的深层次问题及违法违纪犯罪线索;派驻检察室则具有阵地、岗哨和纽带功能,可以动态掌握监管场所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和监督纠正监管执法的违法问题。我们要下大力气融合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的优势,促进二者彼此协助、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刑事执行检察办案效果,维护监管秩序和社会秩序稳定,保障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守护好刑事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文|刑事执行检察部门

编|陈   静

审|薛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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