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落到实处,帮助我区在校大学生、毕业生明确职业目标,提升社会化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加快促进角色转变,团区委决定开展2024年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实践活动,现面向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泛征集实习实践岗位。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成立、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合作社、社会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一线等适合大学生实践的相关工作岗位。
1.政务实习。组织学生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尤其在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政策宣传解读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2.企业实习。通过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组织学生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鼓励涉农牧专业学生到合作社、乡镇企业等实习锻炼,鼓励地方国企、民企等积极提供岗位,吸纳大学生实习。
3.公益服务。组织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乡镇、社区以及青年之家等基层一线场所,开展扶危帮困、扶弱助残、敬老爱老、生态环保、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4.社区服务。动员学生主动向乡镇、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在乡镇团委和社区团组织的统筹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
5.乡村振兴。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乡镇团委的统筹下,参与开展乡村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实践活动,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助力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善治乡村建设。
6.兼职锻炼。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担任乡镇团委及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积极发挥作用。
7.文化宣传。组织学生探究家乡特色文化,用好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家乡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1.建立大学生实习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做好服务管理。
2.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用人需求,注册并登录内蒙古就业服务平台(附件1)设置实习实践岗位;填写《“扬帆计划”“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征集表》(附件2),并在2024年6月21日12:00前,报送岗位需求到团区委。
3.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相关保险。
联系人:寇名一
电 话:0476-3512481
邮 箱:ybsqtw@126.com
附件2:《“扬帆计划”“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征集表》.docx
签 发|谭树楠
校 审|王思琦
编 辑|李斯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