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在李四开设的网络店铺下单购买了洗衣机罩布一件,货款40.75元。张三收货后,认为罩布单薄且无防雨帘,与李四协商“仅退款”未果后,通过平台介入成功退款20元。卖家李四认为张三退款理由不属实,纠纷闹到了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三主张洗衣机罩布厚度不够,但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另外,因为张三下单的产品就不是防雨帘款式,所以他反映的无防雨帘这一退款理由也与事实不符。当初两人协商时,李四就明确告知张三,如果不想要,你可以直接选择退货退款。但张三拒绝这样做,而是利用平台的“仅退款”规则,用20.75元买了40.75元的东西,违背了诚信原则。法院最终判决张三返还李四20元货款。这笔钱虽少,但意义重大,因为法治不是做生意,不能拿钱多钱少来衡量。还有一起类似的案件,张女士在小何开设的网店下单购买儿童长筒袜,花费12.8元。收到袜子两天后,张女士申请仅退款,申请理由是质量问题,并附了一张袜子照片,最终退款7元。后来,店主小何发现张女士申请退货时所附的照片根本就不是她家卖的袜子,而是盗用了另一家店铺差评中的袜子照片。这下小何不干了,诉至法院后,经过法官的调解,张女士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有违诚信,退还了货款并赔偿了小何此次维权的合理费用。上述两起案例都是因为电子商务平台设置的“仅退款”规则引发的,这个规则好不好呢?很好,可以给消费者提供更加及时有力的售后保障。但消费者也应依法合理行使该项权利,不得随意滥用,只有这样才有利于网络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
设计 | 贺臣 编辑 | 王逸清
视频剪辑 | 赵瑞韬 摄像 | 秦鹏
主编 | 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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